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中午1:30,人事处在行政楼616办公室组织会议,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孙国亮处长主持会议,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人事处副处长、纪检干事张武平带领大家进一步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他提到,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宪法》为立法依据,以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技能型社会为愿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为实施路径,勾画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蓝图。
之后,孙国亮在发言中提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增强人事工作者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习活动中,大家表示,要真正让法律法规学习入脑入心,积极拓宽人事工作新思路、新领域,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