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建立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的通知》(豫旅[2013]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入库人选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年龄;
2、旅游相关专业的高校教师、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旅游相关学术论文的博士、硕士,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3、旅游行政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十年以上旅游行业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相应的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具有丰富的旅游教育培训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表达沟通能力强;
4、高级专业技能专家须具备高级技师技术职务,导游人员须具备高级导游资格,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且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出版有专业著作、发表专业论文或文章;
5、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破格或优先入选:在旅游研究领域成果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研究基金资助;在国家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获得过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
6、其它具有与旅游工作相关的特殊技能人才。
二、入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权利
1、可随时将个人旅游科研成果、旅游工作心得上传到专家库,展示个人成就、扩大学术影响;
2、优先参与我省重大旅游规划与旅游学术课题申报工作;优先获得河南省各大旅游节庆、会展活动专家出席资格;
3、优先参与我省旅游规划、旅游课题的评审、成果鉴定和评奖工作;
4、优先参与我省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工作;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义务
1、积极参与河南省旅游局组织的旅游科研、教育培训和专家咨询工作;
2、及时更新专家数据库中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提交信息真实可靠,并接受河南省旅游局的专家信息管理;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管理制度
1、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每三年调整一次,凡是符合条件的及时增补进专家库;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出旅游专家数据库:(1)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相关工作的专家;(2)连续三年在旅游领域没有作为的专家;(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专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可采取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推荐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发挥推荐与选拔工作的导向作用;
2、申报人所在部门在申报人所填写的《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上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部门签注“属实”等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
4、推选结果经学院审定后报省旅游局。
四、报送办法
各部门采取集体上报的办法,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候选人信息采集表》,并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由部门汇总,将信息采集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和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一并送交人事处。
联系人:王战
电话:0371-68277273
电子邮箱:zzlyrsc@163.com 14051960@qq.Com
附件:
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信息汇总表
河南省旅游专家数据库候选人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