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通 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上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通知》(教办高〔2013〕260号文件)文件精神,我院需在10月15日前上报《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采集平台”)和“采集平台”分析报告。现将“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表”以附件形式上传,望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即刻展开工作,现将填表要求说明如下:
一、填报说明
1、填写数据表格前请先仔细阅读位于表格上方紫色部分标注的“说明”栏。填写时一律按照默认字体字号进行填写(即“宋体10号”);填写出生日期时要统一标准,如2013年9月10日,表示为:20130910;填写年月时按标准格式输入,如2013年9月,表示为:201309;填写金额单位或面积单位时,注意“元”与“万元”。“米”与“平方米”的区别;教工姓名是两个字的,填写时中间不加空格,如王飞,输入“王飞”,切勿输入“王 飞”;如遇对应列项为空白时,无需输入任何文字或符号。
2、表中的数据项目不能随意增删,但可以增加数据行。
3、在填写表中教工号、专业代码、课程代码时要求数据统一、不可为空;
4、数据表格中点击有下拉选项的,请从选项框中选择,不要自行输入和粘贴。否则将影响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5、一条记录须占一行,应尽量避免合并填写(除平台中特别注明合并填写的项目外),还应尽量避免合并单元格的操作。
6、录入的数据(如课时、金额等指标)格式,在复制和粘贴过程中特别容易转换成文本格式,必须将其设置为数值格式,否则将影响部分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7、为保证填写数据能够顺利导入“采集平台”,请不要更改文件名、应用程序扩展名及表格样式。
8、个别表格涉及不属于本部门所填写的内容,为保证分项表格的完整性,请接到表格部门负责协调。
9、个别表格中需填写“教工号”一栏(如A6-1-1至A6-4-2),教工号为统一的10位编号,前4位数字为入校(进校)年份,5、6位数字为类别号,后4位为流水号(0001——9999),请各部门负责人致电人事处查询教师编号。外聘教师也要有统一的编号。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2、各有关部门需把原始空白表格及上报的表格(已经填过的)在电脑上进行备份,且注意保密。
3、各有关部门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务必于9月18日前将制作完成的数据表格E-mail至zzlyrsc@163.com
4、未尽事宜以沟通为盼,联系电话:68277273。
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表(教师本人采集)
教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