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 2024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已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二)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三)申报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属学校等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s//jyt.henan.gov.cn )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官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填写。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和评定工作。
(二)材料受理:
各单位于6月18日16:00前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2份、《汇总表》1份、科研诚信审核表1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ywsc1010@163.com。发送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教科成果评审+报送单位名称+份数”。各单位申报成果排序要和汇总表排序保持一致。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
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外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