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我院科研成果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我院教职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现启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科研成果统计、认定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起止时间
2015年10月1日—2016年4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第一作者以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为单位署名的本院教职工在学院认可的各级各类杂志、报刊公开发表文章;论文、著作获权威机构全文检索、复印、转载的;科研成果评选获奖的均参加本次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三、成果报送要求
1.论文:提供完整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检索页)且装订,提交刊物原件供验证,填写《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科研论文一览表》。
2.获权威机构检索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获全文复印、转载的论文,须提供复印或转载全文的当期刊物原件。
3.著作、教材(主编):提供完整复印件(封面、CIP页、版权页、目录、封底)并装订,提交样书留存,填写《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教师编写教材、著作情况统计表》。
4.课题:2016年度结项课题:立项通知、结项(含获奖)证书、结题报告复印件装订成册。
5.美术、音乐创作作品出版物原件或展出、演出、播出的证书复印件1份;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2016年发表的论文、著作若暂未取得刊发杂志且无法检索,不予登记。
7.2016年2月24日以后产出成果,未经预报者不参与此次成果统计。
8.其它:提供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四、报送程序
1.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登录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学院首页-教学科研-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如实填报成果信息资料,按照要求准备成果材料,到所在系部(处室)科研联络员处登记;未按要求在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填报科研成果信息者,后果自负。
2.各系部(处室)科研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并进行初审。系部、处室一一对照“高校科技云平台成果列表”及《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学术研究预报统计表(论文、项目、著作)》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对本单位的登记材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装档案盒,填写本部门科研成果登记表,将登记表的纸质(盖单位印章)和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各1份,连同成果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报送科研外事处,不接受个人材料送报。
3.科研外事处将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凡有违背学术道德、违反有关科研政策法规者后果自负。
4.未经登记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学院不予确认。未登记或未按规定时间登记的论文、著作等不在成果统计之列,下学年不再补登,也不作为其他任何评价或奖励的依据。
5.在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署名作者单位非我院名称的论文,需提交学院人事处有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不在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填报数据的成果,不予认定。
6.科研外事处最终核定后,把审核结果反馈到各单位,请各单位核对签字确认。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带科研成果原件到科研外事处复核。
五、其他
截止日期:2016年5月31日;电话1977.
附件:
1.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教师论文、著作统计表
2.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归档文件目录
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