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学实习和实验(实训)室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学院教学实习和实验(实训)室管理的制度、计划和具体方案,审核各系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组织各系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审核各系合作企业的资质及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协议。
三、督导各系开展实习生的安置、培训、指导、管理、考核和实验(实训)室的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场地管理等工作。
四、协调相关处室系部和合作企业解决教学实习和实验(实训)室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五、组织对各系教学实习和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组织评选、表彰教学实习和实验(实训)室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做好教学实习、实验室管理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协调合作企业以订单培养、捐资捐赠、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形式与学院开展联合办学。
八、配合人事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开展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室的规划、建设,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的招标、维护,实训耗材购置审批、使用等工作。
九、完成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