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合作发展中心在行政楼1008召开“校企合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会。会议由合作发展中心主任朱宇主持,合作发展中心相关教师和二级学院实习实训干事参加会议。
会上,朱宇传达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校企合作乱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校企合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
朱宇指出,要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典型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学校在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严禁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严禁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严禁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严禁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朱宇指出,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重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取得成效。严密关注相关舆情动向,强化舆情处置,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遇到群众反映收费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合理合规妥善处置。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落实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