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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具体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05-05-23   作者:  点击量:

1、5月23日至6月1日为师德标兵候选人材料展示期,展示期间,每位教师都要主动去看,学生可自发或以班级为单位有组织的观看。评选小组受理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反映,交邝安全老师处。

2、教师的投票时间设在6月2日(周四)。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每位老师都要参加投票。

3、由政教处配合从全校各班中每班抽出三名学生(班长、团支书和一名学生代表),组织学习候选人事迹材料并进行投票培训,并于6月3日进行投票。

4、投票时每人从候选人中,最多选取十位(打勾),多选作废。

5、学生投票占50%,老师投票占50%。

6、投票结束后,评选小组根据以上投票情况确定10名师德标兵。

7、教师节期间,对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并上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建立“师德标兵”档案和专栏橱窗。

8、具体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时间为准。

20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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