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之神590登录入口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第一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领导交换意见、磋商学院重大问题、协调工作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不能代替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院长召集并主持,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党政办主任列席会议。
第三条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由书记、院长研究确定。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汇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讨论研究需要党委和行政协调解决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听取有关部门重要工作的汇报;
(四)决定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办负责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决议通知和会议纪要。